来源:文艺报 | 牛光夏 时间 :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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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文艺领域的一个重要现象是传统文化元素不断被激活,涌现出一批颇受关注的文学艺术作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指出,“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实际上,文艺工作者们正以丰富的创作实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扩大中国文艺作品的影响力。
在文艺创作中坚定文化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如果缺乏文化自信,极易导致两种偏颇的产生:一是对传统持全盘否定态度的文化虚无主义,二是对传统只知机械复刻的文化保守主义。唯有建立在真正文化自信基础上的“两创”实践,才能避免落入这两种陷阱。这要求我们以历史的、辩证的眼光审视传统文化,明晰哪些是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的优秀内核,哪些是受特定历史条件局限需要扬弃的内容,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文化自信源于中华文明五千多年连绵不绝所积淀而成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五大特性,源于对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的礼敬与传承,所以文化自信为“两创”实践提供了价值评判标准和方向指引,以确保转化不偏离中华文化的价值主轴,创新始终在文化自信的价值边界内开展。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文艺作品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全球化与数智化交织的时代背景下,研究文艺作品如何创新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转化与艺术表达,就非常具有现实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中,必须以文化自信为精神基石和价值罗盘。如动画电影《浪浪山小妖怪》虽颠覆了《西游记》的传统叙事,却坚守“仁善”“自强”等儒家思想内核,其所阐发的普通个体努力“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的精神本质未因形式创新而消解,反成为被当下大众深刻认同和共情的当代诠释。在形式上,它坚守东方美学内核,将国画的水墨意境与数字分层技术融合产生气韵流动之美。这种创新既未割裂传统,又未墨守成规,在深刻把握传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实现了现代转化。
激活传统文化的当代性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键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创造性转化侧重于“转化”,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挖掘、爬梳与再阐释,按照当下的时代特质和人们的精神需求,对其中有价值的内涵进行极富时代色彩的现代转译,对某些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现代化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潜隐的内在生命力。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价值理念,需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与实践要求,予以延伸、拓展与完善,赋予其新的价值与意义,从而使其适应当代社会的文化土壤,满足当前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如“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滋养;“仁者爱人”“天下为公”的人文情怀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贯通。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必然带有其产生时代的烙印,创造性转化要求运用各种现代的、有创新性的艺术语言、技术手段与媒介形式,对其进行富有创造性的改造与提升。
创新性发展侧重于“发展”,其核心在于实现对传统的辩证超越。它要求在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新的文化与审美课题,深入传统的“基因库”,提取其精神内核与美学密码,并在新的时代条件与主体意识下进行重组、再造与升华,追求一种有机的、化合反应般的深度融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外延进行补充、拓展与完善,最终开创出既源于传统又属于当下、面向未来的新境界。
不论是转化还是发展,都要有创意,要别开生面、别具巧思,有令人耳目一新的创新性因素,而其共同目标都是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这要求文艺工作者不仅要做传统文化的继承者、阐释者,更应成为新文化的推动者、创造者。要基于对传统文化精神内核的深刻领悟,以其为灵感的源泉与创作起点,以“领异标新二月花”的精神追求,大胆进行艺术构思与创造,生产出具有鲜明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同时又极具现代性乃至前瞻性的文艺佳作。近几年影响较大的几部现象级舞剧表明,传统文化的“两创”并非简单复刻,而是通过当代审美转化和跨媒介叙事创造一个新旧有机交融的生命体。比如,《只此青绿》以时空交叠重构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咏春》将传统武术与现代舞蹈相结合,《永和九年》用身体美学重构千古书法名篇。这些都证明,只有以现代艺术语汇包裹和呈现传统美学内核,才能使饱经岁月沧桑的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命力。
好故事才能更广泛地传播
批评家和文化理论家詹姆逊认为,文化其实就是讲故事。观念性的东西能取得的传播效果是相对比较弱的,而文化中的叙事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这显示了叙事/故事在文化建构与传播中的重要地位。观念与价值若脱离鲜活的叙事载体,往往流于抽象与枯燥,而一旦融入动人的故事,便易激发情感共鸣,实现有效的传播与接纳。因此,作家艺术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创”实践,本质上正是对于如何讲好中国故事、创新叙事表达的探索。从那些成功的“两创”实践来看,创作者们通过叙事策略的现代化转型,实现了文化价值的有效传递。
创作者们善于将宏大叙事与个体叙事进行有效融合。传统文化的表述常侧重于体系性的宏大叙述,而当代文艺创作则巧妙地将宏大主题融入个体命运与情感体验的微观视角中。如舞剧《咏春》不再单纯咏赞“武术”这一抽象概念,而是通过讲述拳师叶问奔赴香港如何以“咏春”立足、守护街坊邻里的故事,将“尚武精神”转化为具体可感的“仁义、守信”等个体品德,使观众通过对角色命运的关切,自然而然地理解并认同其承载的文化精神。
在创作中,作家艺术家注重把握“共情体验”。优秀的创作摒弃了生硬的价值灌输,转而致力于构建与当代受众特别是年轻群体的情感连接点。维特根斯坦曾提出哲学如果不能够与活泼的生命体息息相关,那么哲学就没有任何意义。其实,文艺更是如此,让人产生共情、引发共鸣是一部文艺作品赢得受众的重要起点。《浪浪山小妖怪》和《长安的荔枝》都是如此,它们借用经典IP的外壳,内核讲述的却是当代人的心理。这种将古典符号、历史困境与当代生存体验相对接的共情叙事,使得传统文化不再遥远冰冷,而是可感可触、与己相关的生命启示。
这也生动说明,我们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目的不在于简单地复现历史荣光,而是以古鉴今,回应当下人们的现代性诉求。由此可见,讲好中国传统题材的故事,核心在于以故事连接历史与当代、哲思与情感、个体与社会,通过视角、逻辑与使命的现代化转换,建构故事主人公从自身的历史、文化和伦理观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主体性,让中华文化精髓在打动人心的叙事中“活”起来、“走”出去。
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
传统文化的“两创”实践无法回避技术的中介作用,尤其在数智技术大潮汹涌而来引领各行业创新发展之际。不断迭代更新的数智技术对文化基因的编码重组与创新表达,在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文艺作品的传播广度。
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就是要善于利用最新技术成果,提升文艺作品的呈现效果。近几年的动画电影,通过数字分层技术让水墨的笔触和晕染效果,在保留清晰二维动画线条的基础上得以动态呈现,使“水墨的飞白、破笔、积墨拥有了工业级别的可复制性”。这种技术赋能既保留了传统水墨画的意蕴,又满足了现代动画工业的效率要求。在舞台艺术领域,各种崭新技术手段的运用,让观众有了更加深切的身临其境之感。
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需要我们借助多媒介形态,推动文艺的跨媒介传播,不断扩大优秀IP的影响力。这标志着文化“两创”正从单一作品的数字化呈现,迈向构建全新文化生态的系统性工程。一个成功的传统文化IP,如今可以借助小说、动漫、影视、游戏、数字藏品乃至线下实景体验等多元媒介,形成一个彼此呼应、循环增益的“叙事宇宙”。这种跨媒介的叙事网络,不仅极大地延展了文化内容的生命线与价值链,更在一次次与受众的交互中,激活了传统文化基因在现代社会中的活性,使其真正融入当代生活,成为一种“活的传统”。
当然,我们也需要注意把握文艺创作与传播在数智时代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算法推荐导致的视野封闭问题。基于算法的推介机制,平台能够通过采集和处理用户行为数据,实现信息的精准推送。为了取悦这种可以实现精确匹配的算法,创作者会倾向于生产“数据友好型”内容,即节奏更快、冲突更强、更追逐热点话题。这使得那些安静的、具有慢速美学特征和复杂内涵的传统文化表达方式在竞争中逐渐边缘化。当算法推荐成为媒介传播的主要机制时,传统文化的呈现不得不适应算法的逻辑,从而容易落入碎片化、标签化、奇观化呈现的泥淖。因此,我们在文艺创作与传播中既要关注时代的情绪、接受者的情绪,也要警惕单纯追求话题、流量的倾向。再比如,随着AI创作功能的强化,一些创作者的主体性决策(如对意境的追求、对情感的微妙把握)部分让渡给了算法的参数调整和模型选择。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人机协作”的调试过程,传统的“作者”身份亦变得模糊。这也需要我们进行更切合实际的规则探讨,明晰文艺创作的规范。
总之,好的文艺作品对文脉的接续和传承,不仅要有技术革新带来的震撼性呈现效果,更重要的是那些具有灵魂冲击力的、微妙的情感连接。真正的创新应当是以文化自信和人文精神驾驭技术理性,让算法服务于叙事,让数据赋能于情感,在数字时代重新找回那些直抵人心、温暖而坚韧的文化连接。
(作者系山东艺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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