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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欲之火

来源:马迟迟   时间 :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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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记得初次读《洛丽塔》是在我大二的时候,一个春雨稠绵的三月,春光昏聩,我连续在寝室读了三周才读完。那时,校园流行的段子就是“萝莉爱大叔”,朋友推荐给我这本书时也说,“这是一个萝莉与大叔的色情故事”。我看完后并没有很大触动,只是为小说中纳博科夫那种自我陈述式的语调深深着迷,这让阅读有了一种可持续进行的快感。

  几年后我重新审视它,原来这部小说对我自身的写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纳博科夫在开头就点出了洛丽塔是他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是他的罪恶,他的灵魂。整部小说就是围绕这句话进行深入的探讨。“欲望”是人类所有艺术门类永恒探讨的一个主题,从《圣经》开始,由欲望导致的“原罪”就是扎入人类心灵史的一根长刺。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偏执而具有毁灭性,他疯狂地陷入了一种对她身体的极度爱欲之中,变得不再清醒,丧失理智。欲望是推动人类前进的发动机,也是毁灭人类的火葬场。

  与中国小说《金瓶梅》不同,《金瓶梅》似乎在极力倡导一种佛教因果轮回的报应之说,以及对后世的警醒作用;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却只是赤裸裸地呈现出一种人性中的悲哀。这种由荷尔蒙催发的爱欲的悲哀,可以说是对人类文明进程中道德体系建立的一种绑架,人类在文明的发展中不断完善自我的道德准则,却又陷入一种更深层次的罪恶深渊。但纳博科夫笔下的亨伯特对欲望的展示如此真诚彻底,他是灵魂的爱欲、自由、干净与美的另一种形式。

  (作者系青年诗人、影视编导、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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