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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作家协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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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作家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作家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作家协会是湖南省作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湖南省作家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团结、服务作家,扶持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优秀作品,增进文学交流;加强对会员的服务联络工作,更好的组织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实践,开阔视野,积累素材;注重导向性、权威性,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进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省作家协会机关内设职能处室四个:办公室、创作研究室、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人事处)。

湖南省作家协会二级机构两个:湖南毛泽东文学院管理处(湖南现当代文学馆)、《湖南文学》杂志社。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作家协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作家协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附件: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docx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6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95万元,减少2.87%,主要是因为上年部分结余指标被财政收回以及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7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51万元,占9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3.3万元,占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9万元,占56.76%;项目支出816.45万元,占4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25万元,减少6.16%,主要是因为上年部分结余指标被财政收回以及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55万元,减少1.09%,主要是因为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98.26万元,占85.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万元,占5.61%;卫生健康(类)支出95.27,占5.1%;住房保障(类)支出70万元,占3.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3.8万元,支出决算为88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省政府绩效考核奖金,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42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部分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目活动未按原计划开展。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生活补贴,支出相应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医疗补助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生活补贴。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52.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与上年相比减少1.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作协、外省外地作协来湘调研活动接待任务较上年人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6.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0.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4.7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8万元,占95.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29人次,主要是中国作协、外省外地作协来长调研、办事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8万元,主要是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车辆运行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6 万元,降低5.3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相关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19万元,用于召开省作协工作会议、文学学会会议、文学座谈会、文学评审会议等,人数630人,内容为重大题材文学创作推进座谈会、文学社团散文学会换届会议、生态文学研修班、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全省文学期刊座谈会、一生的长征研讨会、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费用、儿童文学学会论坛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6.77万元,用于开展文学培训,人数112人,内容为中青年作家培训班、新疆作家培训班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老干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文件精神,我会积极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的资金,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以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是用于开展文化活动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湖南省作家协会为我省各民族从事专业和业余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编辑、翻译及文学组织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由中共湖南省委领导,省委宣传部主管。

(一)主要职能

湖南省作家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团结服务作家,扶持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优秀作品,增进文学交流;加强对会员的服务联络工作,组织作家深入生活;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进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二)机构情况

湖南省作家协会机关内设职能处室四个:办公室、创作研究室、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人事处)。

湖南省作家协会二级机构两个:湖南毛泽东文学院管理处(湖南现当代文学馆)、《湖南文学》杂志社。

(三)人员情况

2021年度编制部门核定省作协机关及二级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2,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9人(其中参公14人),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39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6人(其中参公14人),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人。实际在职人员数比编制人数少3人,为作协机关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1〕7号文件批复省作协的部门公共财政拨款1732.7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33万元)、2021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金额为358.32万元,共计2091.02万元。

2021年度批复的部门支出186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9万元,项目支出796.43万元。

2021年度结转下年资金为222.69万元,财政结转资金主要为专项资金结转和年底下达未及时支付的政策性增资。

2、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7.5万元,调整预算数109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071.9万元,结余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强化日常节约管理,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减少的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69万元,决算数21.3万元,明细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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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会严格按照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公务用车运行条例、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定等条例进行严格要求管理,从制度上严抓管理,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79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文学社团经费(散文学会、诗歌学会、报告文学学会、儿童文学学会、岳麓诗社)、《湖南文学》杂志社办刊费用、文学经费、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强化责任和担当,积极推动作协深化改革

2、文学优秀作品扶持推介

3、作家队伍建设

4、文学活动组织

5、文学阵地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1、整体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省作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紧扣乡村振兴、青山碧水新湖南和建党100周年等重大题材,大力推出精品力作,培育青年文学人才,积极开创湖南文学事业繁荣发展新局面。

截至2021年12月,我会扶持奖励优秀作品共计255篇,产出指标完成182.14%;重点扶持作品44部,其中20部作品选题为省作协2021年度重点扶持作品,产出指标完成100%;《湖南文学》刊发文学作品共计379篇,产出指标完成126%;组织会员培训、文学培训班等参加人数共计113人次,产出指标完成100%。

同时,我会在2021年度不断跟踪推进重大题材创作,一是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学创作。完成《诗志:1921-2021》等14个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作专项重点作品。与湖南日报联合举办“父辈的旗帜——我身边的老共产党员的青春年华”征文活动,收到作品500余篇,择优刊发60余篇。二是组织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暨新时代乡村题材创作。约请一批实力作家进行该主题创作,召开重大题材创作推进会。三是组织开展“青山碧水新湖南”文学创作。确定创作选题37个,其中13个长篇选题中12个完成初稿,17个中篇选题中16个完成初稿,7个短篇选题中6个完成初稿;安排20余名专家对创作重点选题进行一对一审读改稿;组织赴岳阳、郴州进行文学采风活动,收到采风稿件26篇;发布创作征稿启事,收到稿件1000余篇,已发表稿件210余篇。

2、整体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省作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组织、联络、协调、服务职能,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推出精品,培育人才,全省文学事业和作协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1)全面深化改革

根据《湖南省作家协会深化改革方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改革年度任务,没有进度明显滞后、落实效果不好、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改革督查、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均按要求落实到位。

(2)优秀作品扶持推介

修订完善《湖南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清理27个过期重点扶持项目,18个重点扶持项目结项。确定14部作品选题为省作协2021年度重点扶持作品;《一生的长征》入选2021年度中国作协重点扶持作品。召开了《一生的长征》《格局》《红土地上的寻找》等作品研讨会;组织谭嗣同选题长篇历史小说改稿会;联合举办“彭燕郊诞辰百年纪念暨诗学研讨会”。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南省文学艺术奖文学创作类评奖工作。对在全国重要文学期刊发表的原创性和地域性优秀文学作品进行奖励,共奖励121人255篇,发放奖金26万元。汤素兰的《南村传奇》获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3)加强新时代文学评论工作

一是制定《湖南省作家协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文学评论工作的方案》。二是与《中国文学研究》建立湖南文学评论长效合作机制,搭建研究和发表平台,推出“湖南文学和湖湘文化研究”专栏。三是优化整合高校资源,挂牌成立湖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发布2020年湖南文学年度报告,出版《2021年度湖南文学蓝皮书》。

(4)注重抓好作家培训

举办湖南省第二十期中青年作家研讨班和第十期新疆作家研讨班,培养中青年作家69人;举办第九期专题文学(生态文学)研修班,培训44人。推荐6名优秀作家参加鲁迅文学院学习。召开在湘中国作协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5)推动作家深入生活

组织20余名作家前往湘西州花垣县十八洞村开展主题文学创作调研。长篇报告文学《追太阳》入选中国作协2021年度定点深入生活扶持项目。确定7部作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暨新时代乡村题材创作扶持作品。在十八洞村和炎陵县建设“湖南文学创作示范基地”。安排1名作家到安化县龙塘乡沙田溪村定点深入生活。2个项目入选中国作协2021年度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项目。

(6)壮大湖南作家队伍

推荐32名优秀作家加入中国作协,发展134名省作协会员。35名代表参加中国作协第十次代表大会。完成未央、谭士珍、朱正、李昆纯、王以平等老作家的影像拍摄制作工作。

(7)夯实湖南文学发展平台

毛泽东文学院建成《湖南文学名家系列特展》,完善湖南现当代文学馆图书典藏。《湖南文学》坚持高质量办刊,有35篇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全国知名文学刊物转载或收入选本;推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辑”;编辑“青山碧水新湖南”增刊,发表作品59篇。全年发表省内和湘籍200多位作家作品,占全年份额的61%。新开设“文章台”专栏,刊发李敬泽、叶兆言等全国著名作家的作品。湖南作家网开设“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青山碧水新湖南”“湖南中青年作家系列访谈”等专栏,转载了700余条省内外文坛新闻,推出头条新闻100余条,推介40余位湘籍作家作品,推出湘籍作家新书50余本,转载和发表了400余位作家的文学作品,发布了120余条各文学学会相关信息。

(8)扎实推进文学公益活动

作家沈念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开展公益读书活动,作了主题为“与镜中世界对视,谈谈阅读的力量”的主题讲座,分享书单,鼓励阅读;帮扶银星社区,组织社区学生到毛泽东文学院参观学习,邀请儿童文学作家邓湘子给他们讲授文学创作知识,100多人参加。老作家水运宪深入安化六中为学生们讲课,800多人听课。组织4名知名作家深入基层开展“文学照亮三湘”公益讲学活动,普及文学知识,近1000人受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前瞻性不足

年初预算编制前瞩性不够,且年中预算追加经济项目未及时匹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

2、项目资金执行力度不够

我会项目支出全年预算为1000.6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96.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不足80%,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3、绩效评价很难落到实处

由于绩效评价的目标主要集中在支出行为是否符合现行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预算执行率和预算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对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性指标的评价很难落到实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健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进一步健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绩效目标指标设置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实际情况将绩效目标更加细化和量化,部分项目专项不专,经费测算与实际工作量不相符。同时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专项资金台账,加强对《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对于需要调整的项目及时履行项目报批手续,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对于各项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要运用到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会结合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对评价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综合分析,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绩效突出的项目,优先保证其所需的财政资金。在安排该部门新增项目资金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与综合分析。

我会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统一在我会官网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控,增强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与透明性。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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