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 :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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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我单位的特点,结合最近一段时间财务报帐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完善、规范财务制度,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1.严禁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确实需要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批准后方可采购。
2.公务接待需要就餐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坚持节俭原则。没有批准的就餐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外出办公事时,尽量乘坐班车。必须乘坐的士时,需要报告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乘坐的的士票,一律不予报销。
4.规范签字程序。每一张发票必须有3人签字方可报帐,即经手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帐。
5.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毛泽东文学院管理处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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