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6-03-03
分享到:
各市州作协、省级各文学学会:
中国作家协会已发布《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为做好本次评奖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作协、省级各文学学会高度重视鲁迅文学奖评选征集工作,积极做好征集的发动、组织和材料收集工作。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各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秉持大文学观。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对反映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具有较大艺术创新、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作品,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予以重点关注。统筹线上线下两方面创作,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的研究与评论。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条件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含跨文体写作)、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表或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站。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网站发表以作品完结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翻译,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或首次发表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创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多人合译、重译、转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参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推荐作品目录及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相关表格可登录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2、以单篇参评的作品,作者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作者须提供样书12册;网络文学参评作品,作者须提供作品完结时间证明及12份打印稿。以上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内容与正式出版物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复印件亦可)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3、目录、《推荐表》和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省作协创研室401办公室,联系人:李砚青,联系电话:0731-84536520。
5、目录及《推荐表》发送至邮箱:hnzxcys@163.com
6、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2日
湖南省作家协会 | 版权所有 : 湘ICP备05001310号
Copyright ? 2005 - 2012 Frguo.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