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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丨“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是否存在区别?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 :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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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就“儿童文学是否具有特殊性”这一议题,我们已刊出两期“学术争鸣”,四位作者的文章角度不同、持论各异,共同深化了我们对儿童文学的认识。本期“学术争鸣”,我们延续这一讨论,学者崔昕平认为,儿童文学特殊性源自其受众的特殊性——儿童。文章从儿童文学的理论与历史、创作的形式与内容等方面展开了细致讨论;学者李学斌则认为,所谓“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的区分只能是相对的,二者之间拥有多维度、多层面的共通性,不存在天然的“分野”,要更多关注并彰显它们作为“文学”的语言品质、审美共性。

哪些“儿童文学”作品对你产生过影响?它们与“成人文学”作品是否存在区别?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儿童文学自有区别于其他文学的特质

崔昕平

在中国文学的现代视野中,儿童文学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学门类并取得命名,与中国新文学一样,仅仅百年。自从在文学门类中取得相对独立性之后,儿童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学的特质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就成为文类探讨的核心,一路伴随儿童文学的发展。

儿童文学“文学”特殊性的基点,源自对特殊受众——儿童的尊重。有观点质疑文学领域中儿童文学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常见的理由是: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必然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好的儿童文学作品必然是“老少皆宜”的。此话在理,强调了儿童文学首先应具有“文学”的品质。但如果因此而模糊儿童文学的边界,则是有问题的。儿童文学的特质,就在于它是一个复合概念,兼具儿童性与文学性。如果仅提“老少皆宜”这样的标准,内里仍是一种“成人本位”的立场。在儿童的文学阅读世界中,除了老少皆宜的作品,还有大量的、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儿童认知与审美发展的文学,儿童爱不释手,但已引不起成人的阅读兴趣,最多只能引起对童年的一种回味。我们能否因此便判断这些都不是好的儿童文学?显然简单粗暴了。少宜,老亦宜,而后老少皆宜;还是老宜,少亦宜,而后老少皆宜,这里有一个主次先后问题。归根结底,这仍是一个本位观问题,是以儿童为本位,理解并尊重儿童精神生命成长的不同阶段,还是惯性地以拥有社会话语权的成人为本位。儿童文学不是靠“正确”取胜儿童的,而首先要靠“儿童”获得正确。束沛德先生在2004年就曾呼吁,儿童文学评奖应当充分倾听小读者的意见。“儿童喜欢不喜欢”虽然不是“判断儿童文学优劣的唯一标准”,但却是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尺度。

儿童文学有其特殊受众,有分别针对幼年期、童年期、少年期三个心智成长阶段不同的创作规律与艺术准则。儿童受众的特殊性,是哲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不断推动的现代认知,非但不容忽视,还应始终保持高度警醒与自觉。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儿童的儿童性追求,是儿童文学在文学性之外的一重“质的规定性”。

谈这一问题,必须溯源。儿童文学取得相对独立的文学称谓与自觉,源自对“儿童”这一独立人生阶段的现代认知。在儿童未被“发现”前,儿童仅被看成“缩小的成人”,没有独立的精神世界。

世界范围的“儿童的发现”源自17世纪启蒙主义思潮,在科学启蒙、思想启蒙、教育启蒙推动的人类普遍观念启蒙进程中,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世界图解》中提出对当时世界而言的“崭新”认识:儿童并不是缩小的成人,也不是成人的预备;为他们创造的读物应该遵循一些区别于成人读物的特殊规律。(韦苇:《世界儿童文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之后,英国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从“教育”层面指出发展儿童文学的重要性。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出“要尊重儿童”,从“如何教育儿童成长”的问题出发,逐渐生长出“以儿童为本位”的儿童观,“儿童文学”由此发展。中国儿童文学的自觉,同样有着“发现儿童”的观念土壤以及更广泛关涉的社会文化土壤。周作人写于1912年的《儿童问题之初解》一文,“可以看作是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的出发点”。(朱自强:《中外儿童文学比较论稿》,少年儿童出版社)

之后,中国儿童文学借助新文化运动,借助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走向自觉。1920年,周作人在孔德学校演讲,使用“小学校里的文学”描述儿童文学;1921年春夏之交,叶圣陶在《晨报》副刊上发表《赶紧创作适于儿童的文艺作品》《儿童的想象和情感》《多多为儿童创作》等文章;1921年11月,严既澄在《教育杂志演讲号》上发表《儿童文学在儿童教育上之价值》,开宗明义对儿童文学的概念内涵作出说明:“儿童文学,就是专为儿童的文学。它所包含的是童谣、童话、故事、戏剧等类,能唤起儿童的兴趣和想象的东西。”(王泉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文论选》,广西人民出版社)这种界定虽然还不尽完备,但作为儿童文学理论草创时期提出的概念,令时人耳目一新。五四运动前后,文学界对儿童文学的界定有了较为清晰和一致的认识,这表现在郭沫若《儿童文学之管见》一文中。郭沫若提出,儿童文学不是“干燥辛刻的教训文字”,不是“平板浅薄的通俗文字”,不是“鬼画桃符的妖怪文字”,而是“儿童本位的文字”。(《郭沫若全集》文学编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

儿童本位的观点,既强调了儿童文学服务于儿童,又强调了儿童对儿童文学的制约作用。一代学人对儿童文学的拓荒性倡导与建设,促进了中国儿童文学本土化发展,也确认了中国儿童文学儿童本位观。由此,儿童从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中无序择取阅读养料的状况,变为由文人有意识地“为儿童”创作儿童文学。

另一个问题是,处于文学家园一隅的儿童文学,是否有所谓的文学之“界”?如果有,这是一个怎样的“界”,怎样将其与面向成人的文学区分开来?

从本质上讲,儿童文学与非儿童文学,并不是一个用二元对立思维看待的问题,但儿童文学创作,有着“儿童读者”期待视野的考量,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自有的文学规范。鲜明的目标读者定位与滋养精神生命成长的文学价值功能定位,是儿童文学区别于面向成人创作的文学的“文学之界”,形成儿童文学独具的美学特质。历代儿童文学学者都在努力对儿童文学的美学特质作出描述与界定。21世纪以来,黄云生将儿童文学的美学特质概括为纯真、稚拙、欢愉、变幻、朴素;王泉根用“以善为美”作出概括;朱自强概括为现代性、故事性、幻想性、成长性、趣味性、朴素性;方卫平以“轻逸”为关键词论述儿童文学的美学特质;舒伟以“童心童趣”作为儿童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学种类的显著特质。学者们的理论阐发各具视角,也同时达成了形式层面和内容层面的共识。

首先,从技法层面,儿童文学创作自具一定的规约性,需符合该阶段儿童认知与审美心理发展,利于该阶段儿童阅读接受,并能激发儿童的阅读兴趣与心灵体验。这要求儿童文学作家把丰富的生活和深刻的真理通过具有“儿童性”的、浅显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用词、修辞以及主题、思想等方面的规约性,带来一定的创作难度。茅盾曾经感叹:“儿童文学最难写。试看自古至今,全世界有名的作家有多少,其中儿童文学作家却只寥寥可数的几个。”(陈伯吹:《谈儿童文学创作上的几个问题》)茅盾谈道:“了解不同年龄的儿童、少年的心理活动的特点,却是必要的;而所以要了解他们的特点,就为的是找出最适合于不同年龄儿童、少年的不同的表现方式。”“按照儿童、少年的智力发展的不同阶段,该喂奶的时候就喂奶,该搭点细粮时就搭点细粮,而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开头就硬塞高粱饼子。”(茅盾:《六〇年少年儿童文学漫谈》,《茅盾全集〔第二十六卷〕》,黄山书社)

除却技法层面——技法毕竟是多数创作经验丰富的作家比较容易调整的一个层面,儿童文学在文学内驱性层面也具有规约性。世界上许多伟大的作家和诗人会在他的创作历程中,尤其是在中后期,写一些儿童文学作品。内驱性的儿童文学创作选择,不仅是因为作家们想为自己的童年留下一点痕迹,为下一代儿童留下一些有意义的文字,同时也是因为有某些思想和感情需要通过儿童文学的形式加以表现。成人世界的思想者,选择了通过回归童心烛照初心。这是儿童文学又一重独特的美学特质。

童年,是成人世界、人类生命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我国古代老子唱颂赤子“含德之厚”“复归于婴儿”,正是“童心”对于人类的价值。“童心”构成一种认知现实世界的独有方式。儿童文学常取万物有灵的孩童视角,突破了幻想与现实的界限,回到人与万物的原初状态,反思被理性日渐驱离的生命神性。儿童文学常取有限制的儿童视角,构成创作难度的同时,也是别样的文学表达通道,利于打破思维定式,传达成人视角下种种“习以为常”中的“不同寻常”,利于以童心重新打量被忽视或被扭曲的现实,唤醒感知的敏感性,也利于营造寓庄于谐、真挚朴拙的儿童文学美学氛围。不少作家在对生命万象作出诗化理解与提纯之后,选择以儿童文学的方式展开创作,以童心寄寓诗心。诚如王尧评价张炜的儿童文学创作选择,是将“童心”作为“方法”,以“童心”观照自然,借“童心”彰显道义。

有意味的是,我们在当下仍需再论儿童文学的特殊性。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发端期那批积极开拓理论、探索创作的先驱,无不同时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先驱大家。然而进入当代以来,儿童文学的身影在各种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版本中消失了。它在略微取得了一丁点儿学科独立性的同时,缺失了具有文学整体性视野的沟通与交互。

社会对儿童文学专业的认知比较有限。这与当下高速发展的儿童文学创作、阅读现场形成巨大落差。儿童文学批评既存在“批评不足”问题,同时充斥大量“批评失当”问题。部分评论架空儿童文学基本理论,或仍纠结于一些最基础、已界定的问题,或干脆被立场、目的、利益驱动,均可触发众声喧哗,对儿童文学创作观与评价观造成严重误导。文学界内对儿童文学的认知也有待普及。一些作家朋友会表达此类观点:我小时也没看过什么儿童文学啊,现在也不是“挺好”?“挺好”的言下之意,不仅仅是挺好,还成了作家。这种基于“没有儿童文学历史”的回首,如何能证明,如果“有”会不会“更好”?

这也暴露了我国儿童文学学科发展的局限性。多年来,儿童文学专业学术人才培养的数量极其有限,至今仍隶属于中国现当代文学,不具备学科独立性,且仅有极少数院校招收儿童文学方向的硕士、博士。蓬勃发展的中国当代儿童文学创作,需要儿童文学理论更好地发挥指导、引领作用。加强专业建设已成为21世纪以来中国儿童文学发展的重大问题。

(作者:崔昕平,系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

读者固然有别 “文学”终究“无界”

李学斌

众所周知,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多种审美手段,形象化地再现宇宙自然、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建构心灵世界的艺术形式。作为审美实践活动,文学创作既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也是“统揽寰宇,洞幽烛微”。自然万物迥异,现实生活纷繁,读者对象不同,于是,文学表达之内容形态、语言方式自然有所差异。但这并不等于文学可绝对化地切分为“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

原因很简单:文学是辽阔无垠、生机勃勃的统一世界,它有共同的原则、旨趣,共通的结构、形式,共用的语法、修辞,共在的文化功能和读者效应,不存在基于“成人”与“儿童”读者群落的绝对“区隔”和“边界”。在此前提下,所谓“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的区分只能是相对的。其更多时候仅仅是作家面对不同题材内容、读者人群的写作转换和审美调整。写出了《夏洛的网》《精灵鼠小弟》《吹小号的天鹅》等经典童话的美国作家E٠B٠怀特就对强调“儿童文学”特殊性的说辞颇不以为然:“任何人若有意识地去写给小孩看的东西,那都是浪费时间。你应该往深处写,而不是往浅处写。孩子的要求是很高的。他们是地球上最认真、最好奇、最热情、最有观察力、最敏感、最灵敏,也是最容易相处的读者。只要你的创作态度是真实的,是无所畏惧的,是澄澈的,他们便会接受你奉上的一切东西。”E٠B٠怀特的说法尽管略显主观化,但却道出了不容辩驳的儿童阅读事实。

国内“跨界”儿童文学创作的当代作家中,持类似看法的也不乏其人。诗人、散文家赵丽宏认为,作家写儿童题材的作品是很自然的事情。几乎所有作家都以不同方式写过自己的童年生活。有的作家写童年记忆,并不是为了给孩子看,只是以一颗历经沧桑的成人之心回溯童年时光,传达的还是成人的看法和感情;有的作家写童年生活时,老去的童心又复活了,一颗心又回到了童年时光。作品的视角是孩子的,文字中的情感和趣味也是孩子的,人生的喜乐悲欢,在童年的生活中都可以得到体验。显然,在赵丽宏看来,上述两类童年题材文学作品体现的只是“两种写法”,而不是“两种文学”。

当代作家张炜也认为,儿童的领悟力和生命深度,许多时候为成人所不及。不能因为“儿童”这个界定,“儿童文学”就变成了非文学。写给孩子读的文学作品应该是“精致的平易、深刻的浅显、复杂的简练”。张炜的观点从另一个层面阐释了面对“成人”“儿童”不同读者群体,文学所应该葆有的内容与形式之审美统一性。

如果再以此来比照赵丽宏、张炜两位作家的童年题材文学创作,就会发现,无论是赵丽宏的抒情诗、散文、儿童小说、童话,还是张炜的长篇小说、散文、儿童小说、童话,尽管内容结构、表达方式与目标读者有所差别,但其内在的价值取向、审美旨趣和艺术品位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当作家以回望、缅怀、审视,乃至反思的目光聚焦童年时,他们的激情、理性和才情就凝聚为一首首抒情诗、一篇篇散文、一部部小说;而当他们以童心、爱心和诗心三重视角观照童年时,他们心中绵绵不绝的情感、记忆和想象就融合为一首首明朗纯净的儿童诗以及一部部形质兼美的儿童小说、童话、幼儿故事。

这也充分表明,就人类语言艺术而论,文学是统一性审美存在,不存在绝对化的“成人文学”“儿童文学”两种文学形式。给孩子读的“儿童文学”与以成人为目标读者的“成人文学”并非隔海相望的两方天地,或一墙之隔的两个院落,而是星空灿烂的同一片天空,同宗同源的同一个世界。二者之间拥有多维度、多层面的共通性,不存在天然的“分野”。

其一,“求真”的审美立场同出一辙。

文学以语言形式呈现给读者的是真实而完整的世界。这就要求作家以“绝假存真”的真性情、真体验、真情感、真思索对审美对象进行生活提炼、形象塑造、思维熔铸、意义建构。换言之,对文学写作者而言,大千世界,百味人生,尽管写作手法不同、语言风格各异,但描摹、揭示“真相”,袒露、抒写“真情”,阐发、表达“真思”,构建、生成“真义”却殊途同归、一脉相承。而且,鉴于少年儿童是人类群落中最单纯、自然、热情、细腻、敏感、好奇、感性、多动的人群,因此,任何虚假、造作、麻木、迟钝、敷衍、轻慢的情节编织、形象勾画、情感表达、思维构建都逃不过他们的感知,都会招致他们的排斥、憎恶。基于此,无论以成人为读者对象的“成人文学”,还是专门写给孩子读的“儿童文学”,以真相、真情、真思、真义为内核的“求真”倾向都是执守不变的审美立场。这构成了作家与读者双向交流的认知基础、情感纽带与心理趋向。这一点,早已为现当代儿童认知发展和审美能力研究等相关成果所印证。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种“为了适应儿童不完备的认知、辨别能力而需要对现实生活进行‘提纯’‘过滤’”的说法、做法,某种程度就等于打着“为儿童”的幌子“肢解”“遮蔽”,甚至“扭曲”生活,这无异于变相“造假”,公然“欺瞒”小读者。这实际上无形中已经违背或悬置了文学“求真”的审美立场。

这么说,倒不是主张“儿童文学”可以像“成人文学”一样直面“迷离的世相,驳杂的人性”,甚至将生活中诸多光怪陆离、黯淡苍凉的阴暗面毫无顾忌地展示给小读者,而是应在“求真”立场上,运用多种文学审美手段将“生活真实”提炼、锻造、升华为“艺术真实”,从而使文本内容结构、形式表达以更契合儿童思维特征和情感心理的方式呈现出来。

“儿童文学”呈现的同样是真实而完整的世界。只不过,考虑到儿童的思维、情感特征和阅读接受心理,这里的“真实”更多应该是“审美化”了的“艺术真实”,而不是原生态的“现实真实”。在此前提下,对于“儿童文学”而言,题材内容层面的“写什么”并非关键,艺术表达上的“怎么写”才至关重要。

其二,“向善”的价值取向一脉相承。

文学作为社会上层建筑中的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其本质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作家审美视野中的符号化体现、形象化表达,是作家所代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审美化、结构化语言显现。文学作为人类发展的产物,其与自然资源、社会变迁息息相关。在此前提下,尽管各民族有民族之文学,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但民族与时代文化场域中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文学总是表征着特定民族、时代社会意识形态所倡导、秉承的体现广大人民普遍愿望和根本利益的核心价值观。也由此,“向善”就成为千百年来,人类文明发展所昭示的不同民族、时代、文化所共通的审美价值取向。在这一点上,无论“成人文学”,还是“儿童文学”,莫不如是。

其三,“寻美”的艺术准则同源同构。

就本质而言,“美”既是“自然主观化、审美化”的结果,又是“人客体化、社会化”的体现。作为人类的直觉愉悦感知或理念形象表达,“美”不仅是“人之为人”的主体性表达,更是人类文明视若圭臬的生命发现和文化创造。也正因如此,包括美景、美物、美形、美质、美言、美行、美人、美事、美情、美德等在内的一切美好事物,都成为人类文化孜孜以求的艺术准则。在此基础上,作为语言审美艺术的文学,自然而然承担着发现美、捕捉美、描述美、反映美、表达美、创造美的艺术使命。就“寻美”而论,“儿童文学”相较“成人文学”并无特殊性,两者在这一点上同源同构,遐迩一体,声气相投。

其四,“化育”之社会功能一以贯之。

在人类社会文化结构中,文学通常葆有化育人心、培根铸魂的普适性社会教育功能。中国文学历来有“载道”传统,当此文学观念融入创作实践,就会生成为一篇篇、一首首、一幕幕、一部部蕴含或寄寓着治国之道、经世之道、修身之道、为人之道的文学作品。而当这些作品摆上书架、入选教材、进入千家万户,并为大读者、小读者所阅读、接受时,其滋育心灵、润物无声的“化育”社会功能已然水到渠成、落地生根。当此时,如果还去纠结其究竟属于“成人文学”,还是归属“儿童文学”,显然已经毫无意义。

综上,窃以为,文学是共通性、普适性的语言审美艺术,它有共同的审美立场、价值取向,共通的艺术准则、社会功能,不存在绝对差异和天然分野。那种所谓“儿童文学创作应贴近儿童的语言习惯、认知水平和智力水平,故而应对复杂的现实世界进行一定程度的简化,以便于儿童的理解和接受”的观念无疑是对“儿童文学”的曲解。现实中,这样的观念一旦落实到创作实践中,必然会带来“儿童文学”审美标准、艺术品位上的妄自菲薄与“降格以求”。这不啻是对“儿童文学”的审美“矮化”,更是对少儿读者的轻慢和误导。这种观念和做法对“儿童文学”审美品质的提升有百害而无一利。换言之,真正优秀的儿童文学必然超越年龄界限,老少皆宜。它首先是“文学”,其次才是“儿童文学”。

基于此,面对中国文学的当下和未来,我们不应该刻意强调“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之间的界限和差异,而是要更多关注并彰显它们作为“文学”的语言品质、审美共性。唯有如此,中国当代儿童文学作家的才情才可能尽情挥洒,充分释放;也唯有如此,中国当代儿童文学的未来才能够春光无限,繁花似锦。

(作者:李学斌,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项目团队:

中华读书报记者 陈香 本报记者 饶翔、陈雪

(本文大标题为本网编辑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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