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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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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作协、省级各文学学会:

中国作家协会已发布《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次评奖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作协、省级各文学学会高度重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工作,积极做好征集的发动、组织和材料收集工作。

一、评奖年限。第十三届骏马奖参评作品须为少数民族作者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二、作品参评要求

1、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散文诗)和散文(含杂文)作品须以成书形式参评。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须由作者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少数民族文字作品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的须同时提供译本。

2、参评翻译奖的译者,不限民族,须于评选年限内出版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翻译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推荐表》。《推荐表》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2、参评作品每部须寄送样书10册,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如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的,同时寄送译本2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原作样书各5册。

3、《推荐表》和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省作协创研室,联系人:李砚青,联系电话:0731-84536520。

4、上述作品均应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文本。《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

hnzxcys@163.com

5、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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