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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发表作品奖励的通知

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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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作家协会发表文学作品奖励办法》,现将申报2023年度发表作品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者范围

(一)户籍归属地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者。

(二)符合文学评论申报作品范围的省内外作者。

二、申报作品范围

(一)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收获》《收获·长篇专号》《当代》《十月》《十月·长篇小说》《民族文学》《诗刊》《星星》《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江苏)《少年文艺》(上海)《散文》《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报》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二)《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长篇小说选刊》《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散文选刊》(上半月刊)《散文·海外版》选载的文学作品。

(三)在《上海文学》《花城》《作家》《山花》《天涯》《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小说月报·原创版》《长江文艺·原创》以及《湖南文学》“主编推荐”栏目发表的小说。

(四)35岁以下青年作者在其他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发表的小说。

(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化报》《文学评论》《当代作家评论》《南方文坛》《当代文坛》《文艺争鸣》《文艺理论研究》《小说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研究》《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批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扬子江文学评论》上发表以及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以湖南作家(户籍归属地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学批评文章。

(六)已列入省作协重大创作专项、重点作品扶持、定点深入生活等项目的文学作品不在奖励范围。

三、申报方式

(一)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2023年度发表作品奖励的申请材料。同时,可以补报2022年度的发表作品奖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或补报。

(二)申报材料。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均可。

电子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完整材料:《湖南省作协作品奖励申报表》,发表作品的电子稿,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内容扫描件,作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后以“地区+姓名”格式命名,发至电子邮箱hnzxcys@163.com。

纸质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完整材料:《湖南省作协作品奖励申报表》,发表刊物原件或包括封面、目录和作品内容的复印件,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和发表作品的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hnzxcys@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省作协创作研究室401室;联系人:李砚青,0731-84536520;邮编:410013。

(三)各市州作协、省级文学学会(协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由作者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四)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奖励,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发表作品奖励和省作协扶持项目。


附件:《湖南省作协发表作品奖励申报表(2023)》

湖南省作协发表作品奖励申报表(2023).doc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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