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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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6月30日长沙市作家协会第十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为做好2023年第一次会员发展工作,规范申报工作程序,现就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请申请者务必认真阅读《长沙市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试行)》,按照要求完成申请手续。
二、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申请者,须通过团体会员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团体会员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向市作协统一报送材料。省市直机关、军队系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将纸质材料直接寄交市作协。
三、请如实、规范填写申请表,电子版请务必发指定邮箱(微信转发容易遗漏),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寄送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填写不实、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此次发展计划。
四、填写出版情况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CIP信息,并在出版专著查询网址:https://pdc.capub.cn/核验CIP号真实性;填写发表情况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文学期刊号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在期刊查询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或报纸查询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paper.shtml查询并确认文学期刊或报纸是否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凡无CIP号或CIP号核验有误的出版书籍以及非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和报纸,均视为无效申请资料,请勿填写。
咨询电话:0731-84426365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栋12楼1220室,杨丰美,0731-84426365
电子稿请同时发送邮箱:1059599069@qq.com
附:
长沙市作家协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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