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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发表作品奖励的通知

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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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作家协会发表文学作品奖励制度》(2021年9月7日修订),省作协将对在有关刊物刊发的作品作者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一、奖励对象

1、户籍归属地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家,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收获》《收获·长篇专号》《当代》《十月》《十月·长篇小说》《民族文学》《诗刊》《星星》《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江苏)《少年文艺》(上海)《散文》《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报》上发表的文学作品,或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长篇小说选刊》《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散文选刊》(上半月刊)《散文·海外版》选载的文学作品作者。

2、2021年至2022年,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化报》《文学评论》《当代作家评论》《南方文坛》《当代文坛》《文艺争鸣》《文艺理论研究》《小说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研究》《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批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扬子江文学评论》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以湖南作家(户籍归属地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学批评文章的作者。

3、2021年度已经申报过奖励的作品不在本次奖励范围之内。

二、申报奖励方式

1、请以上作者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均可。

电子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完整材料:《湖南省作协作品奖励申报表》,发表作品的电子稿,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内容扫描件,作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后以“地区+姓名”格式命名,发至电子邮箱hnzxcys@163.com。

纸质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完整材料:《湖南省作协作品奖励申报表》,发表刊物原件或包括封面、目录和作品内容的复印件,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和发表作品的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hnzxcys@163.com。

2、各市州作协可集体申报,作者也可以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3、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省作协创作研究室;联系人:贺秋菊,0731-84536520;邮编:410013。

附件:《湖南省作协作品奖励申报表》.doc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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