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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奖办法

来源:湖南省儿童文学学会   时间 :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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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湘籍文学家张天翼先生,奖励优秀原创儿童文学作品,促进儿童文学发展与繁荣设立的一项重要文学奖。第四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2019月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征集参评作品,评奖办法如下:

  第四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 评选宗旨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湘籍文学家张天翼先生,奖励优秀原创儿童文学作品,促进儿童文学发展与繁荣设立的一项重要文学奖。“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提倡儿童本位的文学创作,鼓励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创新创作,促进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的切磋互鉴,推动体裁、题材、形式、手段的充分发展,推动儿童文学的发展和儿童阅读品质的提升。

  第二章 评选原则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本着“质量第一、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符合本届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作品均可以参评。①出版或刊发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作品。②每位作家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奖,并且只能申报一部(篇)作品。

  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四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选活动由湖南省作家协会联合有关部委指导,湖南省儿童文学学会、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承办,湖南省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协办。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代表、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儿童教育及社会工作者组成,负责参评作品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 评选条件

  参评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启发少年儿童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有较高的思想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学价值,为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具体如下:

  ① 长篇原创儿童小说、童话、儿童文学理论著作及科幻文学、儿童剧等其他儿童文学专著);②短篇儿童文学新作(含童话、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短篇或单篇儿童文学作品)。③参评作品为符合国家出版法规的正规出版物。④参评作家为在湖南生活或工作的儿童文学作家。

  第五章 评选程序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每三年评选一届。第四届评选程序分作品征集、初评和复评三个阶段。作品征集阶段:参评作品根据第四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的评奖通知,向组织委员会评奖办公室提供参评图书及参评推荐表。作品初评阶段:初评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后,将初评入选作品及其入选理由、初评综述提供给复评委员会,供复评委员会参考。作品复评阶段:复评委员会综合评审全部参评作品,在尊重初评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讨论、认真评审并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确定获奖作品。评选结果揭晓后,获奖作品公布权属湖南省儿童文学学会。

  第六章 评审时间

  ①2019月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征集参评作品;②11月23、24日初评;③11月29日复评揭晓结果并颁奖。

  第七章 奖项设置

  设长篇小说、童话或儿童文学专著奖5到8部、短篇或单篇儿童文学作品奖1到2篇。设新人奖一名。获“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者,主办单位将为其颁发奖金及奖证。其中长篇小说童话或儿童文学专著奖及新人奖奖金各2000元,短篇或单篇各1000元。

  第八章 申报事项

  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请用特快专递(请勿用包裹邮寄)寄至:长沙市晚报大道89号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期刊室(607室)唐龙(收)。电话:18975809510。申报者既需要寄送书面表格,也需要寄送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56557278@qq.com。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的评选结果,请公正部门予以公证。本章程由“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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