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您现在的位置是:湖南作家网>新闻资讯>网站公告

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试行)

来源:湖南作家网   时间 : 2018-09-18

 

分享到:

(2014年12月12日修订,2018年4月再次修订)

 

  《湖南省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市、州的作者经市、州作家协会推荐,省直的作者经本单位推荐或个人会员二人介绍,报本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即为个人会员。”

  为执行上述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及申报途径

  (一)申请者一般应为湖南省各市州作协的个人会员,由市州作协向省作协推荐。

  (二)省直属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经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并由两名省作协会员推荐。

  (三)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在中国大陆成书出版的文学作品;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翻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5万字,并成书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1部。

  (4)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订阅量(数)5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100万字。

  (5)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计算。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的申请者,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批评作品不少于7万字,或出版有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著作。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成书出版有独立翻译作品1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作品10万字以上。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成绩突出。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市州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市县级以上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5年以上,对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三)党政领导干部申请入会,根据其文学成果,从严把握,并履行必要手续。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市州作协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作品:

  1、成书出版的本人文学创作、理论研究评论作品:各提供其封面、版权页复印件,以及中国版本图书馆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打印件(查询网址www.capub.cn),有代表性文学专集1-2部(原件、复印件均可)。

  2、期刊、报纸发表的本人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作品: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3篇,且不少于5万字。如非原件,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以及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其他:

  网络作品:提供在有影响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订阅量(数)5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10万字。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或订阅量(数)。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影视、戏剧作品: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公演、公映证明;

  翻译作品:另附翻译作品原文复印件不少于20页。

  (三)职称、获奖及作品影响情况: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作品被重要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等相关文字材料。从事文学翻译、编辑工作者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四)《湖南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与以上材料同时寄交湖南省作协组联部。电子版以市州+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nzxzlb@126.com。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湖南省作协组联部每年1至2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市州作协推荐应于3月1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

  (二)3至4月,组联部组织专家评审,以票决的方式形成初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市州作协的推荐意见,供主席团参考。

  (三)省作协主席团以票决方式审批新会员。拟发展新会员名单在湖南作家网上进行公示。新会员名单在《作家通讯》和湖南作家网上予以公布。

  四、工作纪律

  1、严禁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不得有接受申请者吃请、财物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不得泄露会员发展不宜公开的工作情况。

  2、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申请入会,应主动回避。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表明具有申报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从湖南作家网自行下载,或向所在市州作协、省作协组联部领取。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三)申报材料只在当年有效且不退还。未获批准并再次申请者,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四)有抄袭、剽窃、请托、行贿行为的申请者,湖南省作协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八、本办法经湖南省作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湖南省作家协会。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湖南省作协组联部

  邮  编:410013

  电  话:0731-84512813

湖南省作家协会 | 版权所有 : 湘ICP备05001310号
Copyright ? 2005 - 2012 Frguo.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