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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沙

来源:   时间 :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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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沙(1927— )原名王振汉,湖南临澧人,著名诗人。有《于沙诗选》、《于沙小诗选》、《爱的备忘录》、《跋涉之歌》、《于沙说写诗》等12种著作行世。

  东鳞西爪说于沙

  一

  于沙属于这样的诗人:他的诗和他的人生浑然一体,他的诗就是他的人生,他的人生就是他的诗。

  于沙寻求着经过审美化、艺术化、诗化升华的人生。爱诗、爱酒、爱朋友、爱大自然的于沙,不但写抒情诗,写散文诗,写歌词,而且陶醉于音乐,潜心于书法,寄情于山水,他的生活抹上了艺术的诗的绚丽光彩。在文学各体中,诗是内视艺术,是心灵现象,主观性是诗美的基本特征。主观性对诗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诗人要拥有一个富于诗意的人生。诗人自己有美的情怀,深刻的悟性,他才能成功地化世界为诗,才能成功地与时代进步的美学理想、与读者新的审美精神实现内在的和谐。

  于沙的诗行正是从诗意的人生流淌出来的。从1956年迄今,他的一千余首诗词,是一条流动的河,而不是沉滞的水潭,它们不停地走向艺术的远方。但是,30多年的作品,始终有一个共同的品格:它们默契着时代的主旋律,呼唤着爱与真诚,它们是有人生真味的诗。

  惟其是有人生真味的诗,所以,它不需雕琢装饰,不屑故作深奥,而有朴实无华的风度。

  朴实无华是对读者的爱与尊重。一首诗就是一个有待于读者完成的具有某种未定性的开放式结构。优秀读者都算得上是半个诗人。读者介入诗美创造的过程,就是诗实现自己价值的过程。好诗正是在读者的不同介入中,而获得永无终结的美学效应的。而初感是读者介入诗美创造过程的起点。由初感出发,在周而复始的吟咏与玩味中,读者的感知与理解,建立着彼此促进的心理联系。朴实无华的诗,给予读者明确、明朗、明亮的初感,读者便“不隔”。

  有人说,诗只是他的生存方式;他是不需要读者的。这种说法其实是虚伪的。我今年在日本遇到韩国汉城大学教授李炳汉,谈起中国诗坛一些情况时,这位汉学权威提出一个问题:“那么这些人发表诗是为什么呀?”请看,在外国学者心中,也有相同的疑问呢!

  朴实无华是一种很高的艺术境界。于沙在快乐的折磨中走向这种境界,走向艰辛的愉快。雕绘满眼是学诗幼稚病,“落其纷华”是诗人成熟的标志。一部《于沙诗选》,都在向人们诉说着这个艺术真理。近十年来,中国诗坛上,曾经出现过一些年轻诗人。他们的成名作,无一例外地都发散着浓厚的生活气息,都在亲切而真情地与读者作心与心的呼唤。但是,据说他们后来“成熟”了,于是一改自己风貌,写得艰涩古奥,甚至热心于把玩远离人生的文字游戏。对这样的成熟恐怕未必是好事。

  近年的中国诗坛上,一些人热衷于在表现上玩花样。其实,在我看来,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诗坛真正缺少的是发现:对时代、人生的诗的发现。相反,表现技巧倒是“过剩”了。就一些诗人而言,诗人气淡化,而匠人气浓化了。

  “成如容易却艰辛”。于沙的朴实无华的诗篇,是真正有发现的作品,它们是浓后之淡,巧后之拙,有大技巧,有丰厚的内容。《于沙诗选》共11辑,有强有弱,但每一辑都在于沙的艺术水平线之上,这样的质朴的诗,读者易读,但诗人决不易写。比如第一辑的《网》:

  网,是残缺的完整,完整的残缺:

  撒开去,水因网的残缺而回归原处;

  拖上来,鱼因网的完整而在劫难逃。

  不要害怕残缺,也不要固守完整,

  网,是一部张收有致的辩证法。

  五个诗行,明白如话。但是这首小诗的瞬时性、哲理性的亮光,多么迷人。诗人以全部人生经验,发酵出一时的景观。从这一时的景观,读者走向哲理意蕴,走向自己的人生经验。一首小诗,景不盈尺却游目无穷。这不是随便就可以得到的诗。比起那些和读者玩捉迷藏的诗,这样的朴实无华的诗,显得多么厚实。言近旨远者,才称得上是善言者;词平意深者,才称得上是诗人。

  二

  《于沙诗选》最有魅力的地方之一,是它的理趣。

  和散文相比,诗有自己从审美上把握世界的方式。和流行的某些见解相悖,我以为,一方面,诗最耻于说理,它是“不讲理”的艺术;另一方面,诗的深层是哲学。从这个角度讲,诗是最富哲理的文体。理趣是不可或缺的诗趣。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诗人的崇高地位,也许和诗人是时代的智者与哲人分不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诗坛上,轻化成了越来越居主要地位的审美取向。可以说,轻化是中国新诗的深化与艺术化:它顺应读者变化了的审美意识,走向当代人丰富的内心世界;它多样化了和圆熟了诗的艺术技法。但是,也要看到,轻化又是中国新诗的肤浅与平庸化。诗坛上多的是心绪的流云,爱情的折光,艺术的玲珑与精美,自怜自爱的明星。近年出现的“汪国真热”,正是这种审美取向的必然发展。中国新诗在轻化中,疏离了强烈的时代感和纵深的历史感。读者翘首期待着时代的大手笔。

  轻诗是诗坛百花之一。但是从诗坛的理论导向而言,恐怕应当倡导“写百家的诗,走大家的路”,这样诗坛才不致于失重。

  因此,《于沙诗选》的理趣值得珍视。

  思想浅薄或平庸,是诗人的致命伤。于沙是一位沉思者。他的诗大多闪耀着哲理的灵光。他的诗并不总是和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直接联系,或者对政治生活进行直接的诗的开拓。《于沙诗选》的理趣,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沉思。诗人走出人生以观照人生,他的诗的格局就不狭窄,而是十分宽阔。诗人自称第二辑《年轻人语》是“政治抒情诗”,其实,就是收入这一辑的作品,也并不全是致力于捕捉重大政治事件在人民的感情世界里的音符,不少作品,仍是对人生的审美静观。当然,收入本辑的政治抒情诗,如《成熟》、《色的告别》、《在贫困面前》,更突出地显示了诗人的智者的敏锐与深沉。例如《成熟》:“禾苗已经成熟/再不轻飘飘迎风摇晃/而是沉甸甸弯腰低头/虽然褪去了油绿的肤色/通体却是黄金的结构/啊,成熟就是谦恭/呵,成熟就是富有//葡萄已经成熟/再不是纽扣似的青果/恰似满天透明的星斗/鼓着眼儿等待采撷/不愿在藤架上滞留/呵,成熟就是完善/呵,成熟就是谢酬//思想已经成熟/确信:鹿非马,马非牛/醉人的不都是美酒/甜蜜里常有泪的苦涩/花不尽只恋向阳枝头/呵,成熟就是睿智/呵,成熟就是深厚//祖国已经成熟/体温:不再时升时降/步履:不再忽左忽右/推窗:摄取天下奇观/低头:构筑心上重楼/呵,成熟就是稳健/呵,成熟就是风流//成熟吧,快快成熟/禾苗在分蘖中成熟/葡萄在汗渍中成熟/思想在阵痛中成熟/祖国在改革中成熟//呵,成熟了的不会衰老/呵,成熟之后更有追求”。这首写于1984年的歌,是大时代之歌,它与新时期的祖国是那样的谐和与默契。扩而言之,应该说,一切优秀诗歌的美学基础,都是对人、对世界、对人和世界关系的艺术把握,诗人正是在这基础上获得表现人们内心生活的无限可能性。于沙的诗篇正是以它的美学评价的准确性,使人反复玩味和处于共振性、响应性状态的。

  三

  于沙是有自己的美学追求的诗人。他力图从多方面给读者造成美感,他希望让读者享受美观、美听、美想、美味,或者说,眼前景、铿锵音、广阔联想和味外之味。

  于沙的美学追求是中国气派的。

  中国新诗当然要不断寻求新变。不论如何变,它总得有中国气派。传统诗歌与诗歌传统,是互相有联系又互相有区别的艺术概念。传统诗歌是指作品,是物态化的;诗歌传统是指传统诗歌中的某些艺术元素,是外在于作品的,精神化的。我这里讲的中国气派,当然不是指今人去写仿古诗,而是指的对民族优秀诗歌传统的批判性继承。

  民族优秀诗歌传统,首先是一种文化精神,一种道德审美理想。《于沙诗选》中,那种以国家和整个社会为本位和匡时济世的人生取向,就是道地的中国气派。比之那些背对国家、民族兴衰的个人命运的咏叹之作,中国读者更习惯、更喜爱、更欣赏于沙这样的作品。

  民族优秀诗歌传统,也是诗歌审美成就的历史继承性和艺术形式发展的连续性。马克思主义诗美学,从来不看轻诗的形式,马克思主义诗美学和形式主义诗美学的分野,在于:前者总是将诗看成是一种特殊意识形态,拒绝将诗仅仅归结为形式。那种所谓“诗到语言为止”之类的怪论,是对诗美本质的隔膜和降低。

  于沙的美观说,其实就是中国诗歌的意象和意境理论的现代版。意象和意境说,是中国诗歌的富有。所谓“作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所谓“境到意随”。中国画家作画,总是寻求画中有诗。台湾现代诗人和画家王禄松说得明白:“我不是画画,而是画诗”,“我用色彩来写诗……我画的是诗,且也是梦。”中国诗人写诗,总是寻求诗中有画,有“佳境”、“妙境”,寻求诗在情景交融中,寓含“象外之象,景外之景”。

  于沙的诗寻求美观,使意含于象或意含于境,这真是懂得了我国诗歌的高明之处。情感状态最不宜于直接说破,破则无味;情感状态也往往难以说破,让意含于象或境,读者从美观中,获得的情感体验,就是原生态的、鲜活的、丰富的。

  试读《难忘记》:

  走过芳草地,

  漫步柳荫堤,

  我们的笑声,

  撒在脚窝里。

  半空飘来雨丝丝,

  打湿了头发和新衣。

  呵,丝丝雨,

  雨丝丝,

  打湿了的生活难忘记!

  和春在一起,

  和美在一起,

  我们的祝愿,

  洒在笑声里。

  半空飘来雨滴滴,

  打湿了一页新日历,

  呵,滴滴雨,

  雨滴滴,

  打湿了的友谊难忘记!

  眼前景中有难忘记的心中情。《于沙诗选》第十辑《看戏杂记》尤是创造意象和意境的妙篇。一首诗,寥寥几十字就是一出戏,一个意象,字字在小戏台,字字不只在小戏台。诗人看熟了戏,看懂了戏,看透了戏。而这“熟”,这“懂”,这“透”,尽在意象或意境中。从意象或意境中,聪明的读者,会悟出人生大戏台,会由此而增添慧眼,在人生大戏台上作一个好演员。

  于沙的美听说,其实就是中国诗歌音乐精神的一种发扬。音乐性是中国古诗最强的一环,也是中国新诗最薄弱的一环。

  新诗强调内在音乐性,这无可厚非,西方现代派,将内在音乐性和外在音乐性对立起来,扬前者而抑后者,这是一种偏激。中国新诗坛上的一些诗人,完全接受西方现代派这种观点,实在是诗坛的悲哀。只讲求外在音乐性,诗篇可能变得矫揉造作,珠光宝气,庸俗粗陋;不过,内在音乐性,总得要有外在音乐性相呼应。中国诗歌,千百年来造就了看重外在音乐性的读者,甚至可以说,造就了喜爱格律美的读者。于沙诗歌的这种中国气派,适应了中国读者的审美需要。

  于沙的诗,着重从中国民歌与古诗中吸取音乐性营养,节奏明快,琅琅上口,宜于朗诵,许多作品还讲求对仗。不少诗篇,实际上是现代格律诗。第九辑《爱情新绝句》的艺术实验,值得注意。诗人以顿数的均齐代替五、七言,一、二、四句押韵,读起来很美,而且易记易诵。第十一辑《华夏风景线》的十行诗,也在音乐性上有新的拓展。

  诗之纯,在内涵上,是对主观体验因素的排除;在表现上,是对散文式叙述的排除。《于沙诗选》注意这两个排除,虽然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已获得了相当的纯度。

  于沙的美想说和美味说,和中国诗歌的含蓄蕴藉传统一脉相通。他以口头语塑造笔下象和笔下境,寻求象外之言,境外之意。

  含蓄蕴藉不是晦涩艰深。前者,是充实的沉默,是丰富的无言;后者,是空虚的喧哗,是苍白的做作。《于沙诗选》收入的小叙事诗,虽然在音乐性上,还有勉强为之的诗行,但,它将言推向象外、将意推于境外的努力,是值得首肯的。

  《孙趣》是《于沙诗选》中较为成功的一辑。写童心的世界,写世界的童心,也是简约含隐,以一驭万。请看这一首《大红灯》:

  两岁的小孙孙,

  真好记性,

  记住了一个不可侵犯;

  绿灯:走!

  红灯:停!

  清早去逛公园,

  他连蹦带跳地前行,

  怎么突然止住了?

  指着初升的太阳,

  看,一盏大红灯!

  诗人多么善于用儿童的心灵去感受,用儿童的语言去歌唱。一个长时期里,儿童诗的教育作用,被片面地理解了,这样一来,儿童诗就只能局促于一方小小的天井之中。其实,儿童诗的永恒主题,应该是童趣、童心。于沙这样的儿童诗,不仅对儿童有益,对昔日的儿童又何尝无益?鲁迅在《看图识字》中,有这样的话:“凡一个人,即使到了中年以至暮年,倘一和孩子接近,便会踏进久经忘却了的孩子世界的边疆去,想到月亮怎么会跟着人走,星星究竟是怎么嵌在天空中。”《孙趣》给予读者的,正是这样的净化。在今天商品经济发展中,净化心灵,永葆童心,对建设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无疑是有益的。于沙儿童诗的价值在此。

  诗的写法越多越好。“国无法则国乱,诗有法则诗亡”。但是,中国诗人写中国诗,这大概应当是共同的。孟子曰:“大匠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欲巧,欲神,欲妙,就要以心胜而不以法胜。“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至于“规矩”,恐怕民族气派是第一“规矩”。违规者,读者就会不“规矩”了——他不去读这种诗。

  四

  我不认为于沙的诗,篇篇都是精品。但是,于沙的确是一位属于时代、属于民族的真诗人。在一些人拿腔拿调地大喊“活得累”,肆无忌惮地玩女人,病态地自怜自爱,在最“出世”的言辞掩盖下,不择手段地寻求最“入世”的获取,并以此作自己诗人身份的证明的时候,我愿意将自己的敬重目光,投向于沙,和像于沙这样的真诗人。我想说,属于时代、属于民族的真诗人,是诗的财富与骄傲。一个时代,同时存在着许多流派,这是诗坛合理的生态平衡。但是,在诸多流派中,总是有一个代表了那个时代诗的主潮,显示着那个时代诗的最高水平。我以为,正是于沙这样的审美取向的诗人,组成了我们时代的主要的和最高水平的艺术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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