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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就这样摇起了笔杆

来源:   时间 :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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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扬在自传里说:“我父亲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农人,他从来不下田,却酷爱书法。于是我这个老幺便成了他的书僮。习书法是一种礼仪。书僮的工作包括了清理书桌,挑选宣纸,掩襟挽袖,持笔研墨。研墨时,先将少许水倒入砚台,再持墨条有节奏地在砚台上研磨,直至墨汁变浓。父亲总是先试一下墨,然后示意我是否要继续研。父亲喜欢写草书,写字时,头随笔运轻微摇摆,写完后,直起腰来审视一番。我十分着迷,因为他从不出错,也没见他扔掉过一字一纸。遇有客人来访,父亲总是以一幅字相赠为告别礼。”

  黎家的确是书香门第。黎锦扬的祖父黎葆堂,前清戊子科举人。其父黎松安,晚清秀才,是四乡闻名的文化人。其母黄赓,是一个性格坚毅,十分聪慧,自立精神极强的女子,靠自学达到能看书填词的学力。在黎锦扬稍懂事时,他的大哥黎锦熙和二哥黎锦晖,已名满天下了。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以及有作为榜样的兄长,为黎锦扬后来的成功,做了不可替代的铺垫。

  黎锦扬在自传里又说:“早、中、晚三餐均十分准时。每当家里的三只狗聚在餐桌旁等着吃零嘴时,就知道是开饭的时候了。我不喜欢跟长辈们一起吃饭,因为饭桌上循规蹈矩,礼仪严谨。总是由父母先举起筷子,口中念念有词一番,然后一再告诫我们吃饭不许咂嘴,不要剩饭,因为‘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桌子底下的狗们则不时散发出一股股臭气。于是我常常假装肚子疼而离席,溜去与佣人们一起吃饭。”

  这段文字里,可以看出来,黎家是民主的,对待佣人也有人格上的平等。不然,断不会许作为“八老爷”的小儿子和佣人一起吃饭。这种民主和平等,为黎锦扬后来尽快地融入美国社会,打下了基础。晓霞山菱角村老人们说,黎家老老少少都怜贫惜苦。而怜贫惜苦,又是一个优秀作家必备的基本条件。

  黎锦扬很小就跟随大哥黎锦熙在北京上学。由于上的是教会学校,他接触了西方文化。后来,三十年代初,又常去上海,住在二哥黎锦晖的明月歌舞社。他自己说:“由于玩心太重,中学毕业没能考入清华、燕京。不得已上了山东大学。”日寇入侵,他逃回湖南,在长沙上了由清华、北大、南开大学联合组成的临时大学,后随校迁移到云南。日寇快要打到云南时,他逃到重庆。在重庆,黎锦熙见他终日慌里慌张,将他送上了去美国的邮船。

  黎锦扬到了美国,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比较文学,后入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学戏剧创作。1947年毕业后,家里不再供养,他囊中羞涩,每天只能靠吃25美分一碗的面条度日。一日早上,华文《世界日报》云:该报欲开英文专栏,征英文稿,一经采用,每篇5美元。黎锦扬写了两篇英文稿寄去。谁知道,不但被采用,主编还约他每周写5篇。

  一天, 黎锦扬接到一个电话。黎锦扬误以为对方是移民局官员,不等对方把话说完,他赶忙说:“你们准备叫我几号回中国去?”好几个来回问答后,他才明白过来,对方不是移民局官员,而是《作家文摘》的编辑。对方告诉他,他在该杂志上面发表的一篇小小说获了头奖,奖金750元。又不久,爱勒瑞·昆出版公司将其重印版权一并买下,也是750元,加起来整整1500元。更重要的是,他因此而获得了在美国的“永久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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