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作家协会 时间 : 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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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弘扬“作家为本,服务第一”的湖南作协精神,推动我省文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机关全面开展“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活动。现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学习型、节约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主题,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实现我省文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机关成立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爱林
成 员:唐浩明、莫傲、梁瑞郴、王跃文、游和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游和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艳、娄成、张灼、黄斌、谢宗玉、刘哲、黄亦鸣、余艳、朱静、曾宪军为办公室成员。
三、创建目标
力争2014年创建成为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四、创建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准确、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反映好;勤政廉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
2.干部素质优秀。机关学习风气浓厚,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干部的创建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管理和社会科学知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办事公正高效,能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文明礼貌,诚信守纪,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工作业绩突出。努力构建和谐作协,大力推进文学事业发展。切实做到责任到岗,工作到人,奖罚分明,业绩突出。形成热爱本职、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4.机关风气良好。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开展形式活泼、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教育,强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的纪律意识,诚实守信、团结和谐的协作意识,立足本职、尊重他人的大局意识,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谦逊意识,努力构建美好精神家园;开展“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5.管理工作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内部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做到无事故,无案件,无严重违纪,无失密、泄密,无重大工作过错,无群众投诉、新闻曝光,党内外反映和社会信誉好,争取评为省直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6.环境卫生优良。机关管理正规有序,院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达到省市爱国卫生和环保部门规定的先进单位标准;办公室内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办公设施完善配套。
五、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既分阶段进行,又整体推进,具体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13年3月—5月)。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成立创建文明标兵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制定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下发《省作家协会关于开展“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细化、量化评选条件,明确评选程序和办法。三是动员部署。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宣布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并层层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具体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12月)。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整体推进,逐一落实。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围绕公民道德建设这一主题,设立道德讲堂,组织开展“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活动按照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考核评比、总结表彰的步骤实施,年底对评选出的“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进行挂牌。二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动员部署、党性教育、学习讨论、党性分析、考核评议的步骤实施,评选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2014年“七一”进行集中表彰。三是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贯彻宣传活动,开展“爱我作协、服务作家”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培养过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四是加强办公秩序和环境建设,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院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目标。五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省直文明办、省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下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义务讲学授课、关爱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
3.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月—4月)。对照《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全面自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单位及各处室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认真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4.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在自检的基础上,完成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建立创建专项档案,把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安排及相关材料报省直机关工委,并报请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把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定期听取汇报,适时作出部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搞好督查,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会议、讲座、学习、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主题活动、专题讲座、典型引路、总结评比等方式,使干部职工认清意义、熟悉标准、规范行为,做到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使创建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标准,结合机关管理的有关细则,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管理办法,把创建工作与机关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把握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上,着眼点放在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上;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机制,使创建工作既有湖南作协特色,又与时俱进。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各处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注重一定的形式,更注重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做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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