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 :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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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湘籍文学家张天翼先生,奖励优秀儿童文学作品,促进儿童文学发展与繁荣设立的一项重要文学奖。2006年8月经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并组织首次评奖,由湖南省作家协会主办,湖南省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湖南省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承办,评奖范围为童话、小说、散文、诗歌、理论等各类儿童文学作品。初定以后每三年举办一次评奖。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前身为“张天翼童话寓言奖”,分别于1999年、2001年举办了两次评奖。此奖的发起者为湖南省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的罗丹、谢璞、邬朝祝、谢乐军等负责同志。第二届张天翼童话寓言奖评奖产业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中国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作为主办单位参与,《小学生导刊》《中外童话画刊》合力配合,聘请严文井先生出山担任顾问,束沛德、高洪波、樊发稼、曹文轩、梅子涵、谢璞、张锦贻、方卫平、桂文亚、谢乐军等海峡两岸儿童文学界一批有颇高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评奖面向全国及海内外华人,参评作品为尚未发表的原创短篇童话和寓言,参赛者相当踊跃,收到作品近8000篇。安武林、汤素兰、张秋生、任哥舒、李志伟、王一梅、尹慧文、周蜜蜜(香港)等有影响的作家都是此届奖的获奖者。
2006年是张天翼先生诞辰100周年,湖南省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希望以特别的方式纪念这位家乡的伟大作家,促进儿童文学创作繁荣,于是提议将“张天翼童话寓言奖”更名为“张天翼儿童文学奖”,在纪念张天翼诞辰100周年活动上颁奖。湖南省作协党组、主席团采纳了这一意见并向省委宣传部递交了请示报告,获得了省委宣传部的批准。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选暂行条例
第一条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是经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由湖南省作家协会主办,省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省寓言童话文学研究会承办的一项儿童文学大奖,主要奖励在湘作家公开出版的童话、寓言、小说、散文、诗歌、故事、评论等各类儿童文学优秀作品。此奖前身为“张天翼童话寓言奖”, 2006 年 8 月经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更名为“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奖范围扩大至各类儿童文学作品。
第二条 设立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评委若干名。由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工作。
第三条 张天翼儿童文学奖暂定 3 年一届,每届设立奖项及奖励办法根据评奖当年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四条 参评作品可自荐和组织推荐,评奖过程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负责对报送作品进行阅读并提出评选意见,获奖结果由评委(终评)投票产生。
第五条 获奖作品排名按得票多少依次排列。
第六条 评奖实行回避制,凡有作品参评者不担任评委。
第七条 2006 年进行首届张天翼儿童文学奖评奖。评奖范围: ① 2002 年 1 月 -2006 年 7 月在湘工作的作家出版的原创短篇及中长篇童话、小说、寓言、诗歌和儿童文学评论等作品集(以版权页为准); ② 获奖作品为 10 部左右; ③此次评奖拟增设“特别荣誉奖”,奖励重点作品 。
• 获奖者发给证书、奖杯和奖金。
• 条例的解释权归湖南省作家协会所有。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0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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