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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夫对隐题诗的创作与探索

来源:   时间 :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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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 夫(1928- ) 湖南衡南人。著名诗人。本名莫洛夫。1943年进入成章中学初中部,以野叟笔名在《力报》副刊发表第一篇散文《秋日的庭院》。1946年转入岳云中学,开始新诗创作,以处女诗作《秋风》展露才情。1947年转入含章中学,与同学组成芙兰芝剧社和芙兰芝艺术研究社,自编自演进步节目。1949年7月去台湾,后毕业于淡江大学英文系,1996年从台湾迁居加拿大温哥华。其作品被译成英、法、日、韩等文,并收入各种大型诗选,包括台湾出版的《中国当代十大诗人选集》。现聘为中国华侨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客座、加拿大漂木艺术家协会会长。

  “隐题诗”是洛夫在1991年开始创设的一种新型诗体,陆陆续续写了两年,得诗45首,1993年由台北尔雅出版社出版,书名就叫《隐题诗》。不错,它是洛夫诗歌创作的一次新的探索,但不是在《长恨歌》之后较大规模地朝向传统诗学的探索,它也许从传统诗学穿堂而过,却又走了出来。“隐题诗”的创作灵感虽来自中国旧诗中一部分属于游戏性质的形式,如宝塔诗、回文诗、藏头诗等,但与传统美学的关系不大。有一次,他从《清史稿》中偶然读到一首藏头诗,七律,共八句,把每一句的头一个字连起来,便成了“天地会反清复大明”八个字,这显然是清代雍正年间清红帮反抗满清的宣传品,由于当时会徒文化水平很低,故这类诗的修辞与设譬都很粗俗,毫无艺术性可言。于是他心血来潮,暗忖:这种藏头诗的形式,是否可以注入丰富的诗素而创作出具有高度艺术性的作品来?这就是创设“隐题诗”的最初动机。

  “隐题诗”,可以说是一种在美学思考范围之内所创设而在形式上又自身具足的新型诗,它具有诗的充足条件,符合既定的美学原理,但又超脱绳墨之外,所以在处理诗句的结构时不免对约定俗成的语法句式有所破坏,甚至破坏成了它的特色。具体地说,“隐题诗”是一种预设限制,以半自动的语言所书写的诗,标题本身是一句诗或多句诗,每个字都隐藏在诗内,有的藏在头顶,有的藏在句尾,如果不是读者细心,或经作者指点,很难发现其中的玄机。洛夫不认为这是文字游戏,也不是后现代主义的新花样,因为这种形式的最高要求在于整体的有机结构。

  在洛夫一生的诗歌创作历程中,曾在形式与表现手法上做过多次实验,重要的有早期的《石室之死亡》、《长恨歌》,以及日后的《爱的辩证》、《白色墓园》等。实验本身也意味着风险,年轻时有豪情,输得起,失败了再来过。但年老了,不敢逞才,也无才可逞,难免有点趑趄保守。真正的诗人实际上就是一个语言冒险家,我写隐题诗时,一方面觉得好玩,有着“游于艺”的心态,但也玩得战战兢兢,就像踩钢索,生怕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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