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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羽墨:虚伪而真诚的道路

来源:湖南散文   时间 :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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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谈论写作时,说不清,就来一句:因为爱啊。他们不可能不知道爱是世间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甚至是它的反面——恨的同义词。用原本说不清的事来分辩另一件事,当中有多少真诚,又有多少虚伪?当我们谈论写作的时候,更多的是在谈论某个人的命运与际遇。

  我一点也不喜欢写作。这并非矫情,在我看来写作是失败者的行业,我写下夕阳,夕阳就落了下去,写下童年,童年转瞬不见,伙伴们开始两鬓发白,努力讲述梦境时,我的人早已经醒来,而朝露茫茫,捕捉到的只有幻影,所以,我很少提及爱情。我写过不少关于亲情、苦难、饥饿以及山林草木的文章,这些我无一例外都失去了,而它们是那么地令人怀念,包括那些苦难与饥饿——没有它们我就不能成其为我。

  可我还是写了好几年,并且打算再写一阵,对现在的我而言读书写字已经像呼吸一样自然了,一个人不呼吸,马上会死掉。写作是一场宿命,很难说是你找到了路,还是那条路凑巧出现在你脚下,将来若有什么高科技能让人类一辈子都不做梦,文学或许就会消亡——我想,那是不可能的。我所有的文字都是关于梦的,这是一段无从选择、无从躲避的旅程,你控制不了自己是否做梦,梦里又会说些什么,从哪里开始,又到哪里结束,梦里的事你决定不了。而中国的现实,最不允许人胡思乱想。常常地,我只能对着自己说梦话,梦话说得太多,就忍不住要写。

  从小没有写作天赋,众多堂兄弟中,我的语文成绩最差,及格的次数屈指可数,尤其害怕写作文。据母亲和村里长辈的回忆,我三岁还不太会说话,五岁还要吃奶,也就是说,我是个弱智——至少表面看是这样。依稀记得,六岁那年村小的老师来家里动员我去读书,想到每天忍饥挨饿,走那么远的山路去学校,然后整天坐在教室里像个呆卵,哪有在家放牛抓鸟,海阔天宽般舒服。死命不去,就算挨鞭子也不去。那时正大力推行九年义务教育,老师们有任务,谁谁谁管哪几个大队,没落实的扣工资。姓唐的老师前后三次来我家动员,前两次都被我巧妙地躲过了,最后一次,父亲将我摁在板凳上,打算用牛绳绹住,吊起来打。唐老师吓唬我说,九年义务教育,国家规定的,人人都要学,儿子不读书,父母要坐牢。我信了。第一天上学,出门时回头跟父亲说:“老子啊,我的书可是给你读的啊!”我妈在旁边一听,眼泪都出来了。哥哥之后,她又生了两个,都夭折了,轮到我,好不容易养大,居然是个傻子。

  至于成绩,可想而知,虽到了学校,跟在家放牛没区别,成天捣蛋惹事,小学五年级以前每次考试我都稳定在倒数前五名之内。现在,偶有人称道我的文字,我跟他们说,像我这样的人我们村里能用箩筐挑,他们只是不屑于写作罢了。他们都有自己的谋生技能,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过日子,怎么会去干写字的苦差事呢。

  事实也是,山里考大学出去的大多是蠢人,死脑筋,听话的笨蛋,只有他们认为唯有读书才是出路,愿意用那么多时间去背书,童年的乡村世界随便一样东西就能把聪明的脑袋吸引过去。据我观察,作家队伍里也是笨蛋居多,只有脑子迟钝者才坐得住,肯花那么多功夫去琢磨字句,聪明的人都是浅尝辄止的,一开始没捞到好处,很快转向别的行业,有那些精力干啥不行,得到的回报远比写字多。

  偏僻的湘南山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理想,那里没有可供参照的人和物,当时最大的理想是做一个放羊娃,因为这样可以逃离学校和家庭,我不想被任何人管束,像怕瘟神一样,害怕我的师长,而放羊,羊群得听我的指挥。我也只会打理羊群,让它们按照我的意志生长,或许,所谓“打理”就是我对世界发表的第一次看法。

  我家祖上出过将军,也出过武夫,但从没出过作家,方圆百里也没听说谁以写字为生。出门打工能把家书写顺畅,过年时,能贴得好对联,便是文化派上的最大用场,没有谁会将学到的文字用来做文章写书。我从未接受一丝来自家庭的文学教诲,小时候家中仅有的几本书是打上文革烙印的《鲁迅选集》和《隋唐演义》之类,它们作为父亲茶余饭后的消遣,绝大部分时间与农具摆在一起,破败不堪,不但缺张少页,还沾满了鸡屎和猫粪。父亲一开始就反对我学文,他说,报纸上说有个人搞写作把自己弄疯了,我脑子这么笨恐怕更容易走火入魔,他还等着我将来养老送终呢,要是疯了,这个儿子就白养了。父亲尤其强调,学文容易与政治挂钩,我们家两代人都吃了这个亏,至今翻不过身来,可别这样了。

  可我不争气,理科太费脑筋,而文科只需要死记硬背,高中理科读了大半,实在读不下去,无奈之下,临时转到文科班,勉强上了一个大学。

  来常德(洞庭湖边上的小城)之前,我只见过大地的“地”,没见过大地的“大”,在湘南老家,种的田是梯田,走的路是羊肠小道,十六岁之前,仅仅去过几次县城。第一次火车开进常德,从洞庭湖平原驰过,放眼看去荷花翻飞,白鹭成群惊起,那是九月,是荷花的最后光景,依然美到超出山里人的想象。这就是柳永所说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了?岂止十里,简直是百里千里的气象。当时心想,若是能在这么平坦的地方,种上一块田,就算是值了,湘南的梯田实在难种,挑谷担肥,将人当牛马用,产量也极低。我出生时,村里依然不能完全解决温饱。因此,大学毕业后,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去了金健米业——当地一家粮食企业,真的是种田。可后来发现,不管是山区还是平原,种田总是辛苦的,果断选择辞职。

  彷徨,无计,进而绝望。没有人能为我的职业和人生提出规划,更谈不上指导。我的亲人,我的长辈,他们一辈子生活在大山里,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除了教我吃苦耐劳,任何精神层面的东西都是缺失的。那时的我如同趋光的虫子,想摆脱命运,却不知道光明在何处,无头苍蝇般四处乱撞。

  有一天,无意间读到了余华的一篇随笔,在那篇文章里,他大谈自己如何从牙医走向文学创作,最后成为了一名作家。余华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家,之前只知道他小说写得好,没想到随笔比小说更棒。他之所以写作是想去县文化馆上班,因为那里的人每天都在街上晃荡,而牙医一辈子只能跟一张又一张臭嘴打交道,无聊透顶。当中有一段尤为打动我——余华第一天到文化馆上班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十点才去,想试探一下他们的反应,结果他发现自己竟然是第一个来上班的,仿佛他就应该这个时间来,于是他说,这地方算是来对了。按照余华的描述,文化馆的工作就是到处晃荡啊,将游手好闲当职业,如果这样,那就跟在乡下放羊差不多,无疑也适合我。余华1983年1月份发表处女作,当年年底就调去了文化馆,余华是个牙医,半路出家,我是学中文的,大学参加过文学社,也写过一些东西,不能连个半吊子牙医都不如啊。于是,我埋头,写了起来。后来,果然如愿考进了常德市文化馆。只可惜,一进文化馆,我就发现自己上了余华的当。

  文化馆已经不是余华说的那样,如今,它跟其他政府机关没有任何区别,一律按部就班,不可能让你自由写作。从进文化馆的第一天起,我就想着离开,想着恢复自由之身,可离开是需要资本的,我不得不继续写下去,积累这个资本。但真离开的时候,我一点也没觉得轻松,一进一出之间,身边多了一件东西——文学,我发现自己已经跟它永远在一起了。

  我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爱上的不是文学,而是自由,一个把握自己命运的机会。对别人来说,可能有其他方式,对我,除了认识几个字,再无别的可能。文学是一条贼船,我上来了,这是一个偶然事件。一个人一辈子遇到的路可能有千万条,聪明一点的甚至都可能走通,可最适合他的,有且只有一条,那宿命般的一条,对我而言,就是文学。纵观世界文学史,很少有人生下来就将文学作为理想的,是命运将大家推到了这里,想到这儿内心略微有点坦然,否则,别人都是真心热爱,唯有我是被迫,跟做贼似的,心虚得很。

  没有理想可言,那是一条虚伪的道路,是对现实不满的幌子。写作的最大乐趣就是,你可以在里面自欺并且欺人,公然行骗,说白了,写作是一种骗子艺术。不过,你首先得拿出最大的真诚,换取别人的信任,如此,才能让你的描述显得可信,这虚伪里夹藏着世上最大的真诚。让文字里的世界比眼前的现实来得可靠,这要求高明,而我真诚有余手段不足,成功的机率太少,却屡屡被他人捕获,成为别人的文字信徒。

  尽管如此,我很难说服自己不去写。毋庸讳言,写作对于我是一次又一次的刮骨疗伤,中国的体制和现实不言自明,每次干完工作,我的灵魂如同遭受万箭齐发的伤害,像死过一回一样,那些箭簇上带着致命的毒,非得写一个什么东西才能将毒素逼出体外,恢复元气。因为从小体弱,我的康复期显得格外漫长,有时是一个月,有时则是好几个月,这段时间也基本左右了我的情绪波动,我不愿意与人交流,闭关是常态,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张口,那些堆积在体内的毒箭就会射出来,击中对方,所谓如鲠在喉就是这个意思吧。文字是唯一救命的灵丹妙药,只可惜配方捏在大师前辈们的手中,讨要的过程非常艰难,不过也充满了乐趣,只有此时,我才觉得自己尚且活着……

  鱼离开水,才懂得舞蹈;天鹅临死,才会玲珑歌唱,你们看到的美丽弧线,听见的美妙歌喉,正是一部分人面对命运的奋力挣扎。

  很多作家喜欢夸大写作的意义,其实他们并不是在说写作这件事,而是在强调自己的重要,作家不应过多谈论自己,高明的作者会努力把自己隐藏在文字的缝隙中。事实上,绝大部分作品只对少数人有意义,也只有少数人喜欢。如果有几个人去认真读一部作品,并且感到了它的意义,那它就成功了。

  前几年我一直在写散文,不是我格外偏爱这种体裁,而是在生活层面我有话讲,不吐不快,而散文是离生活最近,烟火味最浓的文体,写来直截了当,不用绕弯子。在小说和诗歌不断经历变革,江湖流派层出不穷的情况下,散文长时间遭受冷漠,显得十分凄凉,不过,近年出现了难得的热闹,在场、原生态、新乡土、非虚构,旗帜变幻,山头林立起来,但这些是外在的。在我看来,写什么从来不应该成为讨论的话题,一个人只会写他最熟悉,最有言说欲的东西,舍此无其他,关键是怎么写的问题。庖丁解牛,千变万化,啥招数一一使出来,可最终的指向,散文是一种自言自语的文体,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美学发明,这是我对散文的终极认知。

  在散文的书写上,一个作家不一定懂得怎样与人交流,精通和人说话,但一定懂得跟花草说话,跟石头说话,那些话都是说给自己听的。在这条道路上,绝大部分人被语言驱使,像河流带走的枯枝败叶;小部分人简单运用语言,像被流水冲刷的石头,磨出一点样子,做生活工具;极少一部分人懂得发现语言,表达对天地人世的看法,记录浮光掠影的历史;只有少数几个天才能创造语言,赋予它们新的生命,让它们自由呼吸,活得比作者自己还要久,还要精彩。世界上没有一个词语是平庸的,只是未落在合适的位置上。有一种说法,好的文学—般产生于害羞的人,孤独的性格,忧郁敏感的情绪,对词语相当敏感……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种鉴别,我以为这正确无误。

  对那些将文字写得过于优美的文章,我总怀疑其用心与质地,帕乌斯托夫斯基在《金蔷薇》中说:“有些词语比事物本身更美好。”他承认了词语的伟大之处,但他说的是更美好,而不是更真实,也不是更有力量。对于阅读,我宁愿信任那些粗粝的,野性的篇章,很多时候,美和假是同义词。

  最好、最真实、最柔软贴切的文字,都是写给极少数人的,更有甚者,是写给未来的读者的。这些年,我看过太多只见才华,而不见生命的作品,这些都属于无效写作。他们写东西并不是真有东西可写,而是别有所图,这些人写了一辈子,表面看起来“著作煌煌”“虚名缠身”,其实一个有价值的字都没留下。什么是有生命的文字?就是要有体温,不仅有胸腔的温度,还要有生命自我无法觉察的节奏,那些文字是像草木一样从心底自然生长出来的,有独立的生命,而不是依靠学识捏做出来的。不然,就真是在“作”文章了,写的人累,读的人更累,给审美蒙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读之有害无益。女娲呵气造人,一团泥巴立马活起来,好的作家也要具备这种能力,他不仅是文字的运用者,更应该是语言的创造者,要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才华。我说这话的时候心虚而恐慌,做到这样,何其难也!

  散文是个人的心灵史,但又不完全是属于自己,它必须能代表一部分读者和人类的共同痛感,从这个程度上说,散文也是大众的。心脏是自己的,但心脏的跳动声是整个人类的。

  在对散文的题材上,我比较赞同一个说法,就是要做减法。散文的写作到最后不止是词语上的减法,也是人生切口的减法。一个作者写自己热爱的事物,从一开始是全人类,到最后回到自己的村庄,生活的那个小镇,又或者自己亲人,从大到小的过程消耗了他的一生。每一个写作者都应该有减去的过程,写到最后,有很多东西我们渐渐不会了,我们只会做很小的事情,写很少的东西。写给自己,或者最少的人看。

  所以,仅仅写得好是不够的,你还要写出别样的价值。因为你不是在为他人歌唱,而是表达自己。表达是艺术的终极意义,一个字太像字,一个作家太像作家,一幅书法太像书法,都不是艺术,他是在模仿别人,或者给别人提供学习模板,它什么都可能是,就不可能是艺术。

  我的理解,好的散文和好的小说一样,都应当是一个寓言,细节上,情绪上能包罗万象,让人看到更远的地方。散文也需要一个核,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一股沛然之气。这和小说几乎是一样的。

  当下的散文写作和评论,一会儿批评乡土散文过于泛滥,一会儿又指责非虚构功利心太强,“好像全中国的作家都住在一个村子——小山村或者城中村”。我觉得这毫无道理,一个人写什么,是无法选择的,它不是政治站队,观察衡量一番之后再趋利避害。对那些不熟悉的风景,就算写也只是浮光掠影,在表皮上挠一把痒,不如干脆别伸手。

  写作这个领域,从来没有陈旧的内容,只有陈旧的形式。当沈从文把乡村写到了那种程度时,便有人出来说,乡土已经被他写完了,再也不可能有什么可写的了。可是后来,张承志、韩少功出现了,再后来,刘亮程、谢宗玉也出现了。作为文字艺术,它的对象永远只是社会、大地、信仰,但形式是变动的。乡村不会被写完,城市也不会被写完,乡村和城市之间的瓜葛更不会被写完,担心这个的人,完全是杞人忧天。

  过去几年,我的散文写作一直以乡村题材为主,这是由我的出生所决定的。有人问你怎么不写写别的?这就好比要一个人重新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荒诞而滑稽。我生在乡土,最初的写作自然只能从那里开始,就像沈从文和张爱玲的区别。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我们可以离开故乡,但不能让故乡离开我们。故乡不是某个明确的地方,也不是明确的人和事,而是一种精神皈依。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城市化水平这么高了,乡土文学依然占据着不可动摇的位置的原因,不单现在,恐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都将是农业国家,至少在文学上是这样,因为我们的根在泥土里。我相信,一个人一生中只要一次触摸到泥土,看见群鸟从村庄上空飞过,那么他的内心到死也会装着那片土地。

  不管别人怎么写乡土,都与我无关,我只写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过去十几年的散文写作,乡土确实已被严重伤害,先是过度批评,然后又无尽止地歌颂,仿佛那里是人间净土,是人类最好的归宿。事实上,乡土散文热闹也好,寂寞也好,和乡土本身没有什么关系,那块土地并没因为别人的书写停止衰落,或改变它的更新趋势,恰恰相反,写乡土的人无一不在逃离现场,和写下的一切越来越疏远,那些人跟我一样,大多生活在城里。

  现在,我已经开始把镜头切换到城市,我已经在城市生活十几年,写作的选择就像观景,只有拉开一定距离才能看清事实,才能准确下笔,目前这个时间点我正好可以去写写它了。

  读书就像旅行,不出门,就不会遇到那个召唤你的人,写作也是一样,这是一条虚伪而真诚的道路,很多时候,你记下什么风景,笔下会跳出一句什么话连自己都无法预料,但只有写,才有别的可能,才会遇见一个更完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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